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活动的通知
通教纪[2016]9号
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家规家训
征集活动的通知
各在通高校、各直属学校(单位)、机关各处室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特别是“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,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”和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的指示精神,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,带头重家教、立家规、正家风,根据市纪委今年“5·10”思廉日活动的总体安排以及市纪委、市妇联《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活动的通知》(通纪发〔2016〕10号)要求,决定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
2016年5月6日-2016年5月28日。
二、征集对象
在通高校、直属学校(单位)、机关各处室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。
三、征集内容
家规家训既可以是家庭世代传承的,也可以是新创作提炼的,或者是自己所崇尚的。家规家训必须言简意赅、积极向上,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新风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,可以通过格言、诗词、对联等形式,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。每条家规家规需附简要注释和点评体会,简要注释不超过200字,点评体会主要介绍家规家训背后的感人故事或对家规家训的感言、感悟。
四、征集要求
(一)每名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优良传统,对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、市委十项规定,对照政治品德、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,结合个人实际、家庭实情,与配偶、子女就家风建设进行深入交流,弘扬完善好的家风,使学家规的过程成为自觉对标找差、自我教育的过程。在此基础上,有针对性地制定本人的家规家训。
(二)每名领导干部不仅要将制定的家规家训在所在单位公开公示、在班子学习会上公开承诺,而且要带头践行,以身作则,传承优良家风,建设廉洁家庭,带动家庭成员和身边同志共同成长。
(三) 市纪委、市妇联负责全市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工作,对征集到的家规家训组织审核、编印成册,并在市各主流媒体以及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全媒体平台、“南通女性网”、“南通妇联”微信公众号上广泛宣传。请各校各单位将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材料汇总后于5月18日前发送至ntjyjgw@163.com,由教育纪工委审核后报市纪委。
(四)各校各单位将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材料汇总后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,邮箱:ntjyjgw@163.com,市教育纪工委选择优秀家规家训报送市纪委,并将汇编成册予以宣传。联系人:李维;电话:85098832。
附件:1.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活动信息表
2.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汇总表
中共南通市教育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6年 5月 4日
附件1:
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活动信息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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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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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规家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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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要注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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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评体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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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领导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汇总表
填报单位:
序号 |
职级 |
姓名 |
家训家规名称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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