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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

教育纪工委文件:关于严明中秋、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09-30 16:13:07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直属学校(单位)、在通各高校:

   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认真践行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活动工作要求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营造勤俭过节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中秋、国庆期间有关工作和纪律要求如下:

一、严明纪律要求。各学校(单位)党组织要把狠抓中秋、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,在坚持中深化、在深化中坚持,促进各项纪律规矩落地生根,坚决杜绝节日腐败,切实做到六个严禁:(一)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种节礼;(二)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电子支付券、支付凭证;(三)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(四)严禁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;(五)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;(六)严禁公车私用、公款旅游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。

二、落实主体责任。各学校(单位)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,切实担负起节假日期间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结合今年的“算好廉政账”专题教育月活动,把中秋国庆期间的有关纪律要求一层一层传下去,确保人人知晓纪律要求。要加强纪律观念教育,运用负面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,使人人做到在纪律面前心存敬畏。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敢抓敢管,做到早打招呼、早提醒,以严的标准、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,严格遵守纪律规定,管好班子,带好队伍,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。

三、强化执纪监督。中秋国庆期间,各学校、各单位学校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,对本校本单位“踩红线”、“闯雷区”顶风违纪行为,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市教育纪工委将在节日期间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,对四风禁而不绝的学校和单位,坚持一案双查,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,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。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,形成震慑和警示,不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南通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9月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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