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中心组学习材料2
市纪委、市委教育工委
关于开展“廉洁示范学校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精神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以“争当道德模范,建设诚信南通”为主题,开展廉洁示范学校创建活动,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、执政为民,促进教职员工爱岗敬业、廉洁从教,促进广大学生诚实守信、崇廉践廉,积极构建大中专院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,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,为年青一代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打牢基础,为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。
二、目标任务
开展“廉洁示范学校”创建活动,力求实现三项目标:
1、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,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,做到严守党纪,正确用权,勤俭办学,廉洁自律,办人民满意的教育;
2、教师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不断增强,师德水平进一步提高,做到关爱学生,诚信服务,为人师表,严谨治学,爱岗敬业,廉洁从教,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,做人民满意的教师;
3、学生崇廉守信意识不断强化,优良品行基本养成,做到遵纪守法、明礼诚信、自尊自爱、奋发进取,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“廉洁示范学校”是学风教风校风优良的学校,是立德守信的学校,是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学校,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。
三、组织领导
各校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领导、指导和组织协调,确保此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。
四、考核标准
“廉洁示范学校”的考核项目分为领导责任、宣传教育、制度建设、监督机制、行业诚信、廉洁从教、学生品行、行风建设、案件防范、创建特色等十项,具体标准有40条,采用百分制评分,详见考评细则。
五、考评办法
符合条件的学校自行申报,填写申报表,并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,市教育纪工委负责接收申报材料,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。
市纪委、市委教育工委负责“廉洁示范学校”的考评工作。考评的主要方法有:召开座谈会、查阅档案资料、个别访谈、民主测评、问询解答、明查暗访、社会评议、听取主管部门意见等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大力宣传、广泛发动。
2、重在建设,注重平时。
3、坚持标准,科学总结。
2012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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