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校本教育科研课题
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2004年学校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,本周开始申报校本教育科研课题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参照学校《课题指南》,立足课堂,以课程改革和考试内容改革为主要方向,选择(或自定)具体的研究课题。
2、语、数、外三学科至少申报3项,其他学科至少申报2项。其中,各学科初中部须申报1项课题(含“十五”已立项未结题的课题)。
3、各中层职能部门和年级部至少申报1项综合课题(含“十五”已立项未结题的课题)。
4、市骨干教师以上的名师须申报1项课题(含“十五”已立项未结题的课题)。
5、充分收集信息,第三周前完成课题申报、评审书初稿,第五周上半周将课题申报、评审书交教科处。
6、教科处在第四周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培训,第五周周末组织申报课题的评审工作。
以上各条,请知照执行。
校长室
2004年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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