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3-05-14 13:59:00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请仍未领用办公笔记本电脑的专任教师,于今、明两天到校长办公室登记,并交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复印件,逾期不登记者,作放弃处理。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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