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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03年度“师陶杯”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03-07-01 08:36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各市教科所(院),各县教科室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: 为调动全省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科研的积极性,形成群众性的教育科研热潮,努力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,经研究决定,今年将继续开展“师陶杯”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。本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要努力体现“权威性、规范性、高质量”的精神,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对象: 全省在职的中、小、幼、特殊教育工作者,包括中小学和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工作者,均可以独立或合作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参加评选。 二、论文选题: 凡是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、难点、重点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问题均可以成为论文的主题。必须强调的是,论文一定要注重“科研”含量,切忌与科研无关的泛泛而谈,切忌缺少“研究”的教学分析。 三、参评要求: (1)参评论文形式不限,可以是教育基本理论探讨与宏观教育分析,也可以是调查报告、实验报告、个案研究、教育随笔等,但都必须符合各自的写作规范。 (2)篇幅不要超过5000字。提倡打印,手写稿请用16开稿纸誊清,并请在论文首页写清姓名、地址、邮编及学校性质(省实验小学、一般小学;省示范初中、一般初中;省重点中学、一般高中;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、一般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,底稿自留。 (3)参评论文已产生某些社会影响的(如发表、交流、获奖等)请注明,去年已参加“师陶杯”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的不得再次参评。请尽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。 四、评选办法: (1)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,并成立评选委员会,以提高评选工作的权威性与规范性。 (2)参评论文经初审并最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,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一等奖为1%左右,二等奖为10%左右,三等奖为35%左右。 (3)继续设立组织奖。凡积极组织本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,所送参评论文量多质高的学校可获该奖。 五、参评费用: 本着“以活动养活动”的原则,每篇论文收取评审费50元,主要用于聘请有关专家评审,购买获奖证书、奖品,编辑优秀论文选以及颁奖会务费、邮寄费等。评审费请从邮局或银行汇出,需要发票的请同时注明。 六、论文报送截止日期: 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03年9月15日。 七、论文及评审费邮寄地址及联系人: 中小学:南京市中山北路259号江苏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张扬生老师,邮编:210003,电话:025—3343693;银行帐号:工行南京大方巷分理处4301011109001290883。 幼教特教:南京市中山北路259号江苏省教科院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研究所张晖老师,邮编:210003,电话:025-3343831;银行帐号:工行南京大方巷分理处4301011109001290883。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3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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