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5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
1.《2005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》通教职称[2005]3号文件已公布在俯仰楼,请全校教师关心。
2.请今年申报中高、中一资格的教师,自我对照条件,并于5月25日前到办公室黄平同志处提出申请,过期不予受理,并填好《继续教育证书》交办公室统一验证,于6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。学校将择日安排述职、测评。相关申报表格请在校园网上下载。
3.2005年参加工作的大学生,请在校园网上下载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,按要求填写好后于6月25日前交办公室。
4.有疑问请到办公室黄平处咨询。
校 长 室
2005、5、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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